2017年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
按照全省人社工作會議、市委五屆二次全會等會議精神,2017年全市人社系統圍繞“一三六九”的總體思路,促改革、補短板、?;?、惠民生、兜底線、防風險,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整體躍升,為全面建成“強富美高”新宿遷作出積極貢獻。
一、全力推進就業創業
(一)完成就業工作目標。全年城鎮新增就業不低于4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失業人員再就業1.05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2000人;高校畢業生年末總體就業率在97%以上;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2.8萬人;城鄉勞動者技能培訓3.5萬人。
(二)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出臺《宿遷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落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援企穩崗和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政策。建立失業動態、市場供求、企業用工“三位一體”的就業形勢分析監測系統。開展就業政策宣傳月活動。
(三)大力促進全民創業。突出抓好大學生、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和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扶持創業7400人,帶動就業3.8萬人。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對象范圍、延長貸款期限,提高創業擔保貸款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的創業融資環境。實施返鄉創業“鳳還巢”計劃,扶持4500名返鄉人員成功創業。推進8個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90個社區(村)和1個園區創建工作。申報認定20個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4個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立10個市級創業示范基地。辦好大學生創業大賽宿遷分級賽,開展“百千萬”創業培訓計劃,開展創業培訓3.2萬人,其中網創培訓不低于1.5萬人。
(四)推進重點群體就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制定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不少于1.2萬個,就業見習崗位不少于2000個。開展再就業幫扶行動和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穩妥安置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保持城鄉“雙零”家庭動態為零。大力推進“三進三幫”2017就業創業“春風行動”,深入開展“家門口就業”工程,引導村民投身創業就業大潮。
(五)提升職業技能水平。開展低收入農戶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登記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免費職業培訓行動,組織培訓不少于5000人。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培訓不少于1萬人。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2萬人。建立職業培訓效果評價、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登記制度。整合各類培訓補貼資金,完善城鄉一體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推進校企合作,開設“冠名班”、“訂單班”23個。
(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設流動人員檔案管理電子化系統。促進公共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功能整合,凸顯區域性、專業性市級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服務功能。加強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事中事后監管,持續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
二、深化“兩資”改革
(七)公布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擬定我市職業資格項目保留清單、授權實施清單和暫停行權清單。保留清單內項目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授權實施清單內的項目以政府授權方式下放給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組織實施,暫停行權清單內的項目和清單外的項目由市場主體組織實施。清單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個人就業創業、企業資質掛鉤。
(八)引培承接改革市場主體。培育壯大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學會、企業等市場主體,新引進10家以上國家級、省級專業機構,新設立10家以上本地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展職業資格評價和認定工作。擴大對外合作,深化國際職業培訓鑒定項目合作,引入國際通用的職業資格認定體系。
(九)落實資格資質運行監管責任。加強督查,解決涉企的“以證代管”、“一崗多證”、“虛假取消”、“資格變異”等問題。加強監管,對涉及的職業資格項目收費許可進行清理。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十)發揮考試鑒定標準化平臺作用。建立培訓、考試、鑒定、發證、監管和服務“一體化”網絡平臺,為主管部門和社會主體提供統計報表、數據分析等信息化服務。完善考務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細化考務方案編制。完善考官集中封閉管理、組織人事系統人員回避、紀檢全程監督等制度。加強命題專家隊伍和題庫建設,開拓人才測評業務。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十一)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貫徹實施國家、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持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按照“六統一”要求,扎實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繼續完善在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分值付費、按病種付費、按項目付費和床日付費的復合式醫保付費方式。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
(十二)開展社會保險“幸福行動”。結合全面小康指標、“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同舟計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幫扶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契機,重點引導并支持新業態從業人員、城鄉居民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續保,逐步實現法定人群社會保險全覆蓋。實現全市職工“五險”新增30萬人次,職工“五險”基金征繳總收入達45億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和基礎養老金發放率保持在98%以上,新增被征地農民參保率達95%以上。
(十三)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按照省統一部署,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85%和70%。孕期篩查(診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做好全市66萬余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大病補充保險。
(十四)維護基金平穩運行。密切監測社?;鹗?、支、余情況。加強醫保協議機構監管,以醫保付費方式改革為抓手,建立“一查三控”復合式監管體系,以日常巡查為基礎,不斷強化系統監控、重點把控、內部管控,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支出;加強社?;疬\行內控管理,建立內控預警防控機制,著力從具體業務經辦環節入手,重點實施數據終點信息比對,強化內部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內控執行情況開展評估,構筑社?;鸢踩雷o網,切實維護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十五)提升社保經辦服務能力。推進跨省異地就醫聯網結算。打造線上服務大廳“一網通”和線下服務終端“一卡通”。深入推進社保非核心業務服務外包。按照國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示范、社會保險標準化“先行城市”試點要求,實現市本級經辦機構標準覆蓋率達95%以上,標準實施率達98%以上,群眾滿意率達98%以上。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落實人才發展政策。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我市《關于深入實施“五大行動計劃”全面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實施“311工程”,加大人才政策宣傳力度,推進政策落地,做好職稱制度改革。
(十七)提升人才引培能力。開展校園引才精準對接,梳理“用人單位人才需求”、“高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兩個清單,年引進高校畢業生人才2萬人;拓展校地雙方精準合作,組織“高校學生處長宿遷行”活動,組建高校人才工作站,拓展校地合作項目;爭取“蘇北發展特聘專家”指標,緩解高層次人才不足的矛盾。培養“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做好科技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五類1000名拔尖人才推薦評審和擇優遴選工作。
(十八)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實施新型技能大軍培訓工程,推行緊缺高技能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全年實現新增高技能人才9000人,其中技師、高級技師400人。推行“百校千企”行動計劃,落實技工院校發展專項經費。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對職業培訓引領作用,組織第四屆省技能狀元大賽宿遷選拔賽及宿遷市職業技能大賽,積極參加國家、省組織的各類職業技能大賽,通過大賽選拔出優秀技能人才并給予獎勵。加強職業技能鑒定監管服務平臺建設。
(十九)構建“集約式”服務窗口。實行人才政策集約化“一站式”服務,集中辦理人才“購房券”申兌、職稱認定、人才公寓申請、“千人計劃”、社保核定、子女入學、配偶安置、“宿遷英才卡”申領等業務。編制緊缺急需人才需求目錄,構建信息化“智慧宿遷”人才服務體系,打造人才綜合服務窗口,建設人才公共服務平臺,為各類人才提供政策咨詢、求職創業、項目申報、戶口落地等全過程服務。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加強公務員隊伍管理。做好2017年公務員、警校生及特殊職位公務員考錄等工作。完善鄉鎮機關考錄公務員政策措施,推進殘疾人招錄研究。推動平時考核機制在全市全面推開,抓好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開展“送教下基層”、蘇南蘇北對口培訓、職業道德能力提升培訓、職務晉升培訓等工作,普遍提升機關公職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素質修養。推進全市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
(二十一)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動態化科學管理。啟動實施執法執勤、國有企事業單位“車改”、市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做好人員分流安置工作;積極參與教育系統“縣管校聘”、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省市免費幼兒師范生培養、醫改等工作;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單位用人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二十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管理和分配指導,規范公務員津補貼工作,加強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執行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調控制度。貫徹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配套工資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做好年休假制度的實施工作,組織安排2017年市直150名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
(二十三)提升軍轉安置工作質效。健全軍轉安置工作“陽光操作”機制,實現“師團職干部得到重點安置、功臣模范得到照顧性安置、全體軍轉干部得到公正公平安置”。拓寬安置渠道,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軍轉干部到基層建功立業。切實加強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開展軍轉干部適應性培訓和專業性培訓。大力宣揚優秀軍轉干部扎根基層工作先進事跡和部門、單位軍轉工作典型事跡,進一步叫響軍轉工作“宿遷品牌”。
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二十四)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開展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對企業勞動合同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
(二十五)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效能。推動將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充分發揮調解服務平臺方便快捷作用,平臺調解案件量占立案總量30%以上。強化仲裁案件質量,立案案件結案率保持在99%以上。開展“仲裁開放月”活動。探索裁決文書網上公開制度。深入開展“仲裁進企業”活動,對重點企業和發生3起以上勞動爭議的單位建立“一對一”聯系制度。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與勞動保障監察銜接機制,大力提升爭議處理和行政執法的效率效能。
(二十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健全勞動保障信用監管制度。落實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推行“雙隨機”抽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與信訪、住建、公安、工會等部門的維權協作機制。完善社會保險經辦與勞動保障監察協作機制,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銜接機制。優化升級聯動舉報投訴平臺,推進聯動平臺與基層網格業務深度融合。實施監察員能力提升計劃,建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錯案追究制度。
(二十七)推動農民工工作標準化建設。推動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舉辦全市家庭服務業職業技能大賽,加強家庭服務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推進家庭服務相關行業標準化建設。
七、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八)加強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加快社保國家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和社保標準化先行城市兩個國標項目創建進度,推進標準化建設向就業服務、人才服務、人事管理、維權執法等全領域推開,形成全面標準化管理。合理優化服務場所、設施、人員、經費等資源配置,啟動基層平臺標準化建設,實現更多的市縣級服務事項向服務平臺下放實施。整合全市人社系統資源,統一開發使用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新型的標準化辦事平臺,實現所有服務事項同步上線運行,讓服務更加便民。
(二十九)推進人社“信息化”建設。落實人社部“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和省政府“互聯網+政府服務”,依托社會保障卡、大數據等人社領域的優勢資源,創新管理服務新模式,建設“智慧人社”創新能力體系。落實公共服務“一張網”工作部署,梳理人社領域全業務服務目錄清單,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公共服務。加強數據集中,建立服務對象基礎信息、業務資源信息兩大數據庫,統一入口、出口、接口,實現數據共享。實現就業創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勞動關系四大領域信息管理系統對接,業務“一體化”經辦。推進社??☉?。市、縣區聯動,推進社??ㄔ谌松绺鳂I務事項中應用,重點推進社??娮討{證、信息記錄、自助查詢、就醫結算、繳費和待遇領取、金融支付6項基本功能。積極推動社??绮块T應用。探索社??ㄅc市民卡、自行車卡、公交卡、旅游年卡等便民卡“一張卡”整合工作。
八、強化自身建設
(三十)實現人社“法治化”管理。定期對就業、社保、人才、維權、人事等各項條線權力服務的權限、流程、辦理時限、自由裁量等內容全面梳理,實現辦事流程依法規范。完善管理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首問(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辦事公開制、過錯責任追究制、效能投訴制等制度。編制系統內部管理運行規范制度,形成完善規范的內控管理機制,形成制度化的工作體系,提升工作效能和質量。
(三十一)強化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月度例會、重要信息約稿、應急協調和跟班學習機制。突出報送改革創新類、社情民意類、問題建議類、苗頭傾向類、經驗總結類等信息。落實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定期召開新聞發布(通氣)會,適時組織開展在線訪談。完善輿情監測引導和應對處置機制。全面公開人社部門職責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責任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動態調整并及時公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職業資格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等,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工作。推進全市人社系統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壓縮自由裁量權。
(三十二)加強規劃統計工作。貫徹實施省“十三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建立統計分析制度,加強數據分析,提高全市人社系統的統計分析水平。結合省廳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各項重點工作、為民辦實事項目,安排制定我市2017年人社事業發展目標計劃,并定期進行跟蹤統計和分析通報。開展全面小康和“六大體系”等重點指標的監測活動。
(三十三)強化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矛盾隱患排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機制,加強“陽光信訪”系統運用,落實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加強重點人群和人員教育疏導穩控,加大信訪積案化解力度。強化屬地和部門責任,健全信訪維穩形勢研判和督導聯系工作機制。完善重點領域應急預案。加強綜治和平安建設組織領導,全面完成社會治理重點任務。
(三十四)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預算,細化收入管理,規范各項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社?;鸢踩u估制度,完善評估指標體系,有計劃、分險種地組織開展評估。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開展重大專項資金監督檢查。
(三十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以開展廉政主題教育活動為抓手,實施清廉家風、清風講堂、清風驛站、清風論壇、清風警示等五個活動版塊,開展清廉家風倡議、展示家風家訓、廉政作風征文、清廉主題演講、現場警示教育等活動;定期開展黨建工作督查,確?;顒诱S行蜷_展。實施2017年黨建書記項目,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三十六)推進“五型”團隊創建。圍繞建設“創新型、規范型、服務型、效能型、學習型”的五型標準,打造更有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的人社干部職工團隊。開展“人社講壇”活動,加強對改革新思路、業務新政策、服務新標準的學習;建立辦文辦會標準化運行機制,提升工作水平;推進優質服務競賽活動,提升窗口服務質效;開展業務創新評比,充分激發干部職工創新創業的熱情;開展基層黨組織提升活動,有效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